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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 【字体:
关于开展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安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18    

 

南靖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靖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152

 

 

 


关于开展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南靖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高新园)综治办,各教育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424号)和《关于深化“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靖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15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不断夯实创建基础,构建和谐育人环境,确保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督查组分别对县行政部门和各校进行督查。对各县行政部门主要督查落实“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情况,对学校主要督查“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落实情况。

(一)县行政部门方面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是否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是否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是否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方案,是否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是否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安全考评内容,作为创优争先等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是否及时调整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是否每学期进校园讲授2次以上的法制课;公安机关是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控,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是否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集中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今年是否制定80%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等级标准的工作目标。

   (二)学校方面

  1.组织机构、法制教育情况。学校是否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方案,是否成立“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是否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人,是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考核是否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挂钩。是否落实把安全法制教育作为一门必修课,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排进课程表,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法制副校长是否每学期进校园讲授2次以上的法制课;是否在各类教育培训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律素质,每学期教师政治学习不少于3次法律知识学习。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周、安全教育周(日)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教育重点,提升教育实效。

  2.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情况。是否按相关文件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卫人员和保安员;物防措施是否到位,重点部位有无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等器材;重点部位有无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系统,视频信息能否保存不少于30天。

  3.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开展“每天5分钟、每周半小时、节日前和学期末一节课”的安全教育;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教育是否要求学生做到“六不准”,是否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定期查看、测试、记录,及时维修更换;是否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认知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制定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是否持卫生许可证营业,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三防措施是否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食品加工和留样是否按要求操作,学校是否每天检查一次食堂并记录;是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实行“六定”(定驾驶员、定班次、定座位、定线路、定时间、定期检测)、“三禁止”(禁止超员、禁止超速、禁止闯交通禁令)等要求。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是否建立学生纠纷信息报告制度,利用“班级安全信息员” 第一时间掌握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是否建立每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对家长与学校之间、本校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是否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进行研究解决,做好化解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5.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情况。是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否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是否对重点青少年学生帮扶教育,学校老师进行教育引导,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教育。

  二、检查方式

  从4月份起,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联合成立督查组,将每两个月对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六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督查,督查工作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427日至5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2.各校都要对照检查内容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挡、不走过场,做到认真、全面、彻底和底数清、情况明。

  3.各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逐一登记造册。对因故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要认真分析研究隐患存在原因和整改措施,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附件:2015年“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督查记录表

 

 

                      南靖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423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县分管领导。

南靖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423印发

 



附件

2015年“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督查记录表

学校名称:                           督查时间:2015   

学校基本情况

层层签订责任书/时间

 

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时间

 

法制副校(园)长/聘任时间

 

防溺水《告家长一封信》送达方式

家访、邮寄、家长会

是否制定标准化提升和“平安校园”两创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指标分解□

校园治安防范情况

校门监控个数

 

视频保留30

 

保安员应配   人数,实配   /

     /

出入登记

 

器械、规范执勤等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中(职)、小学生行为规范、法制教育

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辅导活动次数(至少2次)

    

活动记录:

制定行为规范专项教育具体实施方案□;制定“行为规范养成月”活动方案□;

行为规范专项教育动员部署□;制定完善相关学生行为规范方面制度规定□;

是否落实“一对一”帮扶□;是否发方“告家长书”发动家长配合专项教育□;

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疏散演练开展情况(高校每2个月,中小学每个月,幼儿园每季度一次)

是否制定学年或学期安全教育计划,体现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

交通安全、防溺水等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消防安全方面

 

食品安全情况

餐饮服务许可证

 

工作人员:   

健康证

 

是否超范围经营

 

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生熟分开

 

进货台账、索证索票

 

食品留样10048小时:

环境卫生、过期食品情况:

检查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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