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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校园安全 共建和谐社会 | |||||
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
作者:德育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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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校园安全 共建和谐社会 致 全 县 学 生 家 长 的 一 封 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最近, 全国综治维稳工作会议召开,党中央提出立即行动起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为孩子们学习成长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社会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最让人牵挂揪心的是孩子安全。中央、省、市、县已采取综合措施,维护校园安全。当前,我县已立即组织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广大干部深入社区、乡村和单位、家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县教育局将努力抓好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健全安保机构,充实安保队伍,配齐配足安保设施,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师生安全。同时要配合抓好学校的外部安全管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我们要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扎实有效的工作,让孩子们放心,让家长放心,让全社会放心。 为此,县教育局向全县学生家长提出倡议,希望你们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您的孩子各方面安全教育: 一、安全意识教育 1、重视对子女的安全和防范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孩子防范不法侵害和抵御灾害的能力。 2、加强与学校、老师的沟通配合,双休日、节假日、放学期间及晚上要特别加强对子女的管理和监护。子女未到校上课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告知班主任。 3、教育子女慎交友,交益友。严禁子女与社会上不良分子来往,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要报告家长、老师,不得求助于社会闲杂人员和校外学生,未经家长允许不得在外留餐留宿,子女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 二、交通安全教育 1、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摩托车。 2、时刻提醒子女注意行路安全、骑车安全,特别要提醒孩子不骑“英雄”车,骑车不追逐、不撒把、不并肩等。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防止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3、不乘坐报废、无营业执照、超员超载的车辆。 4、接送学生的家长,请您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停车,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请自觉给接送学生的专用车留出停车位,服从学校保安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1、控制孩子的零花钱,教育学生不在校门口周边用饭,特别是不在无证摊位处购买食品,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2、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不暴饮暴食,不食不洁食物。 四、消防安全教育 1、注重消防安全,教育子女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严禁野外用火;用电器时要注意防止火灾。 2、提醒孩子注意居家安全,特别是单独在家的时候,务必严格规范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火、电的使用,防止液化气爆炸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五、野浴安全教育 重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子女不要到危险和复杂的地方游玩,要坚决防止子女私自结伴外出,严禁子女私自下河玩水、游泳。希望您对孩子时时叮嘱,警钟长鸣。 孩子的安全是关系着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您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希望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共同教育孩子,让他们真正树立安全意识,确保他们一生平安。广大学生家长们,为了孩子的明天,为了南靖的明天,希望你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融入到全县维护校园安全、共建和谐社会活动中来。 各位家长,您对我们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有何意见、建议,可用书信、电话或其它形式告诉我们,联系: 南靖县教育局德育股,电话: 7830763。 祝您工作顺利、全家幸福! 南靖县教育局 2010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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