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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29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 年8 月25 日

项目

名称

县城小学招生

编码

ZZ27JYA-XK-0001

类别

行政许可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1条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77号)文件第3—8条

一、招收对象

县城小学施教区内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二、审核条件

县城小学施教区内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人户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内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除此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母)确无房产,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施教区内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6年以上。

三、提供材料

1、施教区内的户籍证明;

2、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证明;

3、学校入户调查,证明学生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

四、入学流程

符合条件的,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施教区内小学提出入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审核送“县直小学新生资格核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最后经县直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入学。

五、办理时间

在每年的7—8月份,具体详见学校每年的招生简章。

六、联系电话:7830590

公开

形式

网络、新闻媒体、文件等

公开

范围

社会

公开

时间

依申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初教股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 年8 月25 日

项目

名称

县城初中一年级招生

编码

ZZ27JYA-XK-0002

类别

行政许可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综〔2007〕4号)第4—10条

一、招收对象

已小学毕业,居住在县城,需县城中学就读初一年级的学生。即:

1、户籍在县城派出所的县城小学应届毕业生;

2、回南靖学生、借读生(包括港澳台侨学生)、农民工子女;

3、部队子女

二、提供材料

1、户籍证明;

2、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证明;

3、若户籍不在县城,需提供暂住证、务工证、房屋居住证明等材料。

三、入学流程

实行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工负责制:

各有关小学负责组织登记成绩,按要求完成填写、复核“招生登记表”,编制参加划片“报名登记花名册”及电子文本等有关工作,并上报南靖县教育局;

各有关小学负责组织报名审核,审核相关户籍及相应证件、审核学校填写表、册等有关事宜;

县教育局负责县城初中录取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将录取通知书分发至各小学,由小学分发至学生,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直接到所在中学报名就读;

四、联系电话:7830590

公开

形式

网络、新闻媒体、文件等

公开

范围

社会

公开

时间

依申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中招办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 年8月25 日

项目

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编码

ZZ27JYA-QR-0004

类别

行政确认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闽教职成〔2008〕36号)闽教职成〔2008〕36号摘要: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适合本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所属学校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检查。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切实负起相关管理职责。

2009年7月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漳教职成[2009]163号)

公开

形式

文件转发、网络平台公布

公开

范围

全县中职学校、社会公开

公开

时间

长期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中教股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中小学校舍安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小学寄宿制建设等校舍建设工程项目

编码

ZZ01JYA-DC-0001

类别

监督检查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等有关文件

一、适用范围

全县各有关项目学校

二、办理程序

单家(或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下各有关项目学校监督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及建设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向项目学校、各县(市、区)有关领导、部门作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社会、内部

公开

时间

长期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计财股 电话: 7830929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 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费[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

编码

ZZ27JYA-SF-0001

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4]费175号)

收费许可证(证号:闽价费Z01jw01)

一、适用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

二、办理程序

考生向学校报名(由学校代收报名费——学校统一向县(市、区)和县教育局中教股集体报名——学校统一向教育局计财股交费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社会、公开栏

公开

时间

长期(至收费标准变动时止)

收费依据和标准

10元/生.科

承办

科室

计财股 电话:7830929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南靖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三科报名费

编码

ZZ27JYA-SF-0002

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南靖县物价局南靖县财政局关于核定南靖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英语口语等三科报名收费标准的通知》(漳价费[2009]5号);收费许可证(证号:闽价费Z01jw01)

一、适用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

二、办理程序

考生向学校报名(由学校代收报名费——学校统一向县(市、区)和县教育局中教股集体报名——学校统一向教育局计财股交费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社会、内部

公开

时间

长期(至收费标准变动时止)

收费依据和标准

10元/生.科

承办

科室

计财股 电话:7830929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高中会考考务费

编码

ZZ27JYA-SF-0003

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高中会考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教[2001]财31号);收费许可证(证号:闽价费Z01jw01)

一、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考生

二、办理程序

考生向学校报名交费——学校统一向县(市、区)和县教育局会考办报名——向教育局计财股交费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社会、内部

公开

时间

长期(至收费标准变动时止)

收费依据和标准

10元/生.科

承办

科室

计财股 电话:7830929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

编码

ZZ27JYA-SF-0004

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函》(闽价费[2006]539号)

收费许可证(证号:闽价费Z01jw01)

一、适用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

  二、办理程序

考生向县(市、区)和县高招办报名——向教育局计财股交费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社会、内部

公开

时间

长期(至收费标准变动时止)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普通高校(本、专科):105元/生

(二)成人高校:110元/生

(三)研究生:160元/生

(四)外语口试费:30元/生

承办

科室

计财股 电话:7830929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自学考试报名费

编码

ZZ27JYA-SF-0005

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费273号)

收费许可证(证号:闽价费Z01jw01)

一、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考生

二、办理程序

考生向县(市、区)和县自考办报名——向教育局计财股交费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社会、内部

公开

时间

长期(至收费标准变动时止)

收费依据和标准

向社会开放专业:40元/人.科

委托开考专业:50元/人.科

承办

科室

计财股 电话:7830929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普通话水平培训费

编码

ZZ27JYA-SF-0006

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培训班收费管理规定》(闽价[2001]费字456号)

收费许可证(证号:闽价费Z01jw01)

一、适用范围

要求参加培训人员

二、办理程序

要求参加培训人员向培训点报名交费——培训点将代收培训费上缴县教育局计财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向培训点返拨培训所需经费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社会、公开栏

公开

时间

长期(至收费标准变动时止)

收费依据和标准

每人每课时(45分钟)2元(培训班每期人数不足30人的,收费标准可以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不超过20%)

承办

科室

计财股 电话:7830929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编码

ZZ27JYA-SF-0007

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 费195号)

收费许可证(证号:闽价费Z01jw01)

一、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考生

二、办理程序

考生(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向县(市、区)和县教育局语委办报名——向教育局计财股交费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社会、内部

公开

时间

长期(至收费标准变动时止)

收费依据和标准

在校生:25元/生.次

其它人员:50元/人.次

承办

科室

计财股 电话:7830929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编码

ZZ27JYA-SF-0008

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

收费许可证(证号:闽价费Z01jw01)

一、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的教师

二、办理程序

教师本人向学校报名——学校统一向县教育局职改办报名——向县教育局计财股交费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社会、内部

公开

时间

长期(至收费标准变动时止)

收费依据和标准

高级:550元/人;中级450元/人;初级300元/人;论著鉴定费200元/人。

承办

科室

计财股 电话:7830929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人员调动

编码

ZZ27JYA-GL-0001

类别

内部管理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章、《漳州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漳委办〔2002〕47号

一、适宜对象:

本局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办理程序:

拟定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计划-----民主推荐-----进行人选审查-----依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公布-----局党组指定人员同拟定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人员谈话-----办理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相关手续

三、监督电话:7822259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内部

公开

时间

长期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人事股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人员任免

编码

ZZ27JYA-GL-0002

类别

内部管理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章 职务任免

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第四十一条 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漳州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漳委办〔2002〕47号

《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委教育工委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14号

一、适宜对象:

本系统单位人员

二、办理程序:

依据机构设置、职数配备,局党组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进行考核(单位测评、民主推荐)------局党组研究拟定---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颁发任职通知(发布免职通知)

三、监督电话:7822259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内部

公开

时间

长期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人事股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

编码

ZZ27JYA-GL-0003

类别

内部管理权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当年评优评先文件

一、适宜对象:

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学生

二、办理程序:

根据省厅当年文件精神,制定我市评选方案并下发-----各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方案并下发------学校制定分配方案(一般分配给二、三年级学生);根据年段、班级学生、老师推荐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汇总,经认真审核、推荐、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属学校直接推荐上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审核并将推荐上报的名单在漳州教育网公示5天以上,----下发文件进行表彰

三、监督电话:7822259

公开

形式

网络、文件

公开

范围

全社会

公开

时间

随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德育股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年8月25日

项目

名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编码

ZZ27JYA-QT-0001

类别

其他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一、适用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

  二、办理程序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报名点报名——县自考办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县自考办对报考考生进行随机编排考试地点,并打印考生准考证、座位号、考场材料——按公平、公正、有序原则组织考生在县城有关标准化考点进行考按规定时间让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成绩

公开

形式

政务公开栏

公开

范围

社会、公开栏

公开

时间

长期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自考办 电话:7822835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 年8 月25 日

项目

名称

县内高中招生

编码

ZZ27JYA-QT-0002

类别

其他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与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04]22号)

一、招收对象

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审核条件

县内公、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对象,民办高中和部分公办高中面向全县招生,全县考生都可以报考;公办高中以招收县内考生为主,县内考生的报考条件为户籍在南靖县城派出所,回南靖考生需提供与户籍相对应的房产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南靖县考生。除此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参加当年全县中考。

2、在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相应等级要求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含政策照顾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提供材料

1、户籍证明;2、回南靖考生还需提供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证明及学历证明。

四、入学流程

市直和各县(市、区)常住户口的初中生以及台商子女向所在中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校到所属县(市、区)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下同)、寄考生和在外地借读的初中生[其学籍档案(即学历证明及学籍卡复印件)由所在中学负责提供给户口所在县中招办]以及暂住户口的初中生,到当地县中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考手续。根据考生中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最后经市招委会批准入学

五、办理时间

在每年的5—7月份,具体详见每年的招生文件和学校招生简章。

六、联系电话:2028895

公开

形式

网络、新闻媒体、文件等

公开

范围

社会

公开

时间

依申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中教股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 年8 月25 日

项目

名称

县内小学转学

编码

ZZ27JYA-QT-0003

类别

其他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77号)文件第15—19条

一、转学对象

1、学生家长工作异地调动,户籍迁至(或迁出)县内小学施教区的;

2、学生家长住房搬迁户籍迁至(或迁出)县内小学施教区的;

3、学生家长因其他特殊原因,户籍迁至(或迁出)县内小学施教区的。

二、审核条件

1、福建省小学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

2、常住地户籍册(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3、与常住户籍相一致的房产证(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4、学生就学期间留级、休学证明(针对有留级、休学的学生)。

三、转学流程

符合条件的,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审核材料、盖章同意后,再到转出地学校和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四、办理时间

原则上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毕业班学生或休学期间不转学。

五、相关规定

1、学生转学应认真填写《福建省小学转学申请表》,凡涂改、伪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者应追究责任。学校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2、若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难以再容纳转学生时,学校应向家长说明情况,由南靖县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该年级班生数有余额的学校入学

3、转入学校应把转学生安排在与就读学校相应的年级,不得留级。学生转学,应由转出学校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送交、邮寄转入学校,或根据本人申请经密封后由学生自带送达转入学校。学校接收转学学生时不得进行入学考试学校对转入学生的转学证和转出学生的转学证存根,以及转学申请表,应在学年初学校基层报表上报时一并整理成册,档保存。所整理的证明材料中转入与转出的学生人数,应与学校基层报表上报的转入与转出人数相一致。

六、联系电话:7830590

公开

形式

网络、新闻媒体、文件等

公开

范围

社会

公开

时间

依申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初教股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 年8 月25 日

项目

名称

县内中学转学

编码

ZZ27JYA-QT-0004

类别

其他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学的通知》(闽教基[2007]4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07]59号)

一、转学对象

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变化确需转学的学生。

二、审核条件

1、福建省中学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

2、常住地户籍册(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3、与常住户籍相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三、转学流程

符合条件的,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转入学校分别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审核材料、盖章同意,并报双方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四、办理时间

原则上转学手续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和后一周,合计半个月内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毕业班下学期或休学期间不转学。

五、相关规定

1、学生转学应认真填写《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转学申请表》或者《福建省普通高中转学申请表》。学校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2、若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难以再容纳转学生时,学校应向家长说明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该年级班生数有余额的学校入学

3、转入学校应把转学生安排在与就读学校相应的年级,不得留级。学生转学,应由转出学校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送交、邮寄转入学校,或根据本人申请经密封后由学生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带送达转入学校。学校对转入学生的转学证和转出学生的转学证存根,以及转学申请表,应在学年初学校基层报表上报时一并整理成册,档保存。所整理的证明材料中转入与转出的学生人数,应与学校基层报表上报的转入与转出人数相一致。

六、联系电话:7830530

公开

形式

网络、新闻媒体、文件等

公开

范围

社会

公开

时间

依申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中教股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 年8 月25  日

项目

名称

小学教材、教辅审读推荐

编码

ZZ27JYA-QT-0005

类别

其他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6〕48号)、《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9〕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审读推荐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88号)

一、审读推荐原则

按照“设区市审读推荐、县责任管理、学校确定版本、学生自愿购买、发行单位上门服务”新运行模式。

其中教辅的审读,小学阶段可配教辅材料的学科仅限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各年级每学科每个版本的教科书应严格按照不超过2套的要求进行推荐。其他教辅材料品种小学仅限一至二年级生字本(学科教辅材料中已附有生字练习的除外)、各年级的寒暑假作业本,但此类教辅材料品种每类仅限审读推荐1套。

二、审读对象

经国家教材、教辅委员审定通过的教材和教辅。

三、审读流程

1、县教育局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发布审读信息;

2、出版社根据要求,将教材、教辅样书在指定的时间内,寄达指定地点;

3、县教育局召开学科审读小组会议,开展审读推荐工作;

4、将审读结果报送审读委员会批准,并报省厅备案;

5、将审读结果向社会公示后,下发文件至各县(市、区)和相关学校;

6、学校依据推荐目录进行选用教材和教辅

四、联系电话:7830590

公开

形式

网络、新闻媒体、文件等

公开

范围

社会

公开

时间

依申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初教股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 年8 月25 日

项目

名称

中学教材、教辅审读推荐

编码

ZZ27JYA-QT-0006

类别

其他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6〕48号)、《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9〕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审读推荐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88号)

一、审读推荐原则

按照“设区市审读推荐、县责任管理、学校确定版本、学生自愿购买、发行单位上门服务”新运行模式。

其中教辅的审读,高、初中阶段可配教辅材料的学科仅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九门;各年级每学科每个版本的教科书应严格按照不超过2套的要求进行推荐。其他教辅材料品种初中仅限物化学、生物实验报告册、各年级的寒暑假作业本和初中总复习辅导用书,但此类教辅材料品种每类仅限审读推荐1套。

二、审读对象

经国家教材、教辅委员审定通过的教材和教辅。

三、审读流程

1、县教育局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发布审读信息;

2、出版社根据要求,将教材、教辅样书在指定的时间内,寄达指定地点;

3、县教育局召开学科审读小组会议,开展审读推荐工作;

4、将审读结果报送审读委员会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5、将审读结果向社会公示后,下发文件至各县(市、区)和相关学校;

6、学校依据推荐目录进行选用教材和教辅

四、联系电话:7830530

公开

形式

网络、新闻媒体、文件等

公开

范围

社会

公开

时间

依申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中教股

备注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南靖县教育局

领导(签字):                              2010 年8 月25 日

项目

名称

普通高中设置审核

编码

ZZ27JYA-QT-0007

类别

其他

项目职权来源依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设置标准及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教中〔1999〕34号)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及综合中学的普通高中部(简称普通高中)。

二、提供材料

1、《福建省普通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注册登记表》一式4份;

2、县人民政府关于学校设置的可行性报告一式3份;

3、县教育局关于全县高中布局结构、发展规模的简要说明一式3份。

三、办理流程

县人民政府向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办学申请,市政府布置市教育局组织专人到学校现场进行评估,市教育局提交评估意见,市政府审批发文 

,然后报省教育厅注册登记。

四、联系电话:7830530

公开

形式

网络、新闻媒体、文件等

公开

范围

社会

公开

时间

依申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承办

科室

中教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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