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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2012年中职招生工作方案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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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教育局文件 靖教〔2012〕32号 南靖县2012年中职招生工作方案 各中学、职校: 为应对中职招生形势的变化,吸取往年中职招生的经验教训,加大中职招生工作力度,强化招生目标责任制,增加中职招生数量,扩大办学规模,做大做强我县职业教育,我局拟订2012年中职新生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中职校招生对象 应往届的初中毕业生。 二、中职校的招生类型 1.高职班:以三年后参加高职单招考试为目标,高考上线录取后进入高职院校继续深造本科或专科课程。 2.职专班:主要有企业冠名班(利南集团冠名的机械加工技术专业班、闽星集团属下的万豪国际温泉大酒店冠名的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班)、校企合作班、中高职衔接班。 三、各校招生任务 1.按各校普高落选学生人数的60%(古湖中学40%、草坂中学50%)输送到我县中职校就读做为基本目标。 2.任务数完成情况以各校输送的在我县中职校就读一个学期以上的学生数进行统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校要加强做好中职校生源输送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初中校由校长亲自抓,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作为常年中职招生宣传员,并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职教股,以确保完成县教育局下达的输送任务。 2.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积极配合我县中职校做好中职招生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一职校,要组织工作小组挂钩每所生源校,做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 3.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违反规定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教师为县外职校提供生源信息和任何招生服务的将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五、奖罚办法 1.将完成招生任务的情况作为初中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参照初中毕业班评估考核方案),并作为评选办好初中先进校和达标校的重要依据之一。没有完成基本目标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2.完成招生基本任务的学校校长或中职招生负责人由县教育局组织到外地考察职业教育,并根据超额完成的情况给以适当的奖励。没有完成基本目标数的50%的学校取消当年的初中毕业班的分管领导、年段长、班主任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资格。 南靖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县政协法制与社会事业委,县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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