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县城地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容量,推进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改革创新,让更多农村孩子有机会享受到县城优质教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靖委[2008]1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当前初等教育实际情况,现就县第二实小、山城中心小学所在校和六安小学三所县城地区小学扩容招生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扩建县城地区三所小学,适度扩大县城地区小学的招生容量和办学规模,满足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适龄儿童对县城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做大做强县城、形成“小县大城关”的建设格局提供教育支持。
二、扩招目标
落实靖委[2008]17号文件中提出的“扩大县城三所小学办学规模”的目标,加大投入,筹资1500万元扩建县第二实小、山城中心小学所在校和六安小学,力争在三至五年时间内,把这三所学校建设成“校园优美、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富有特色”的一流学校,扩容招生4000名,其中县第二实小1400名,山城中心小学所在校800名,六安小学1800名。
三、招生对象
1、实施“关爱孤儿工程”。全县所有在农村小学就读的孤儿可以免费到山城中心小学所在校就读,由学校提供寄宿。
2、对纳税大户的优惠政策。2007年纳税大户企业员工的直属子女可以免收借读费(纳税千万元以上奖励20名,纳税100万元以上奖励10名,纳税50万元以上奖励5名),直接进入县城地区三所扩容招生的小学就读。本条招生对象必须提供企业纳税证明、企业用工合同、单位证明、户口簿、就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
3、对捐资助学企业的优惠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教育捐资(或捐物折价)每万元可以奖励2个招生指标,免收借读费到县城三所扩容招生小学就读。本条招生对象必须提供企业捐资助学的票据、受捐赠学校证明、就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
4、对在县城地区购置商品房用户的优惠政策。凡是在县城地区购置商品房的,可以照顾房主直属子女(三代内)在县城三所扩容招生小学就读。本条招生对象必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就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
5、对捐资助学的商品房开发商的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与县城扩容招生学校开展共建活动,凡是房地产开发商为共建学校一次性捐赠50万元以上的,该开发商所开发的商住区居民子女可纳入共建学校施教区。本条招生对象必须提供开发商与学校的共建证明、户口簿、就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
6、对一般施教区外学生实行按规定收费招生。凡是上述1—5条规定之外的施教区外学生均可以到县城三所扩容招生小学就读,但须按上级有关收取借读费的规定招生。本条招生对象必须提供户口簿、就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
7、以上招生对象,至2011年8月31日在县城三所扩容招生小学读满3年或3年以上的学生,小学毕业后可按县城初中施教区招生办法就读县城中学。
8、以上第1—6条招生对象,必须有监护人在身边照顾其生活,确保学生安全。
9、报名时间与要求:8月20日至28日,到各中心小学领取就读申请表,填报后报教育局审批,再到二实小或山城中心小学报名。
南靖县招生委员会
南靖县教育局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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