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南靖县2011年中小学教师调配公开方案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人事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8/5 | |||||
南靖县教育局文件 靖教〔2011〕94号 南靖县2011年中小学教师调配公开方案 全县各教育单位: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增强教师调配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教育良好形象,创教育行业新风,使中小学教师流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靖委办[2011]3号文件精神及我县的实际,今年我县教师调配仍继续实行公开方案、公开选拔、公示结果的做法。具体方案如下: 一、教师调配基本原则 1、坚持按编制调配教师,根据今年的编制情况及教师队伍的现状,县城两所实验小学拟通过量化积分办法调进教师22 人,其中,普师 17 人,音乐专业2人,美术专业2人,英语专业1人。县城湖美中学、城关中学拟通过量化积分办法调进教师2 1人,其中语文 2 人,数学 4 人,英语 4 人,物理1人,历史1人,计算机 2 人,地理 2 人,生物 1 人,体育2人,美术2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拟通过量化积分办法调进讲师系列职称或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教师16人(讲师系列职称的教师优先,且各学科不超2人),其中政治1人,语文3人,数学4人 ,英语3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1人。 2、农村学校任教未满五年的教师不能调入县城中小学;教龄未满三年者不在中小学、幼儿园间调动。 3、凡有与教育局或学校签订服务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4、申请调入县城地区学校的,近三年年度考评须均为称职以上。 5、新提拔的中心小学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任职未满五年,原则上不能申请调进县城学校。 6、受县教育局通报批评、政纪处分,或受其他部门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两年内、受告诫谈话的当年,不能调进县城地区或条件较好的学校。 7、申请从本县调往县外任教的,按靖委办[2011]3号文件及我局教师外调若干规定执行。 二、申请调动程序 1、符合申请调动基本条件的教师个人提出工作调动的申请,填写“南靖县中小学教师工作调动申请表”,并交至所在的学校。 2、学校根据基本条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严格核实,并做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初步审查。负责任地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教育局人事股对各校上报的申请对象再次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并分类登记造册,提交局党组研究。 4、局党组以学校教师编制、学科教师需求为前提,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和实际困难情况以及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为依据,按量化积分分类站队,集体研究确定是否调动,并报县分管领导和县委教育工委审定。 三、中小学教师调进县城的量化积分办法 1、近五年来,担任高中、初中、小学毕业班教学,高考、中考综合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平均成绩)每次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全县同学科居第一、二名得4分,第三、四名得3分,第五、六名得2分,第七、八名得1分;小学毕业会考综合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平均成绩)每次在全县小学(除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山城中心小学外)同学科居第一、二名得2分,第三、四名得1.5分,第五、六名得1分,第七、八名得0.5分。(本条累计不超10分) 2、任教以来,曾获国家级(含教育部)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高中毕业班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之星)荣誉称号的得10分,省级(含教育厅)得8分,市级(含市教育局)得6分,县级(含县教育局)得4分,曾获国家、省、市、县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依次得5、4、3、2分,获多种多次表彰的取最高一次奖项,不重复计算。 3、近五年来,在逐级选拔推荐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学比武或说课比赛中(不含课件制作、课堂录像等),申调学科岗位与参赛学科相一致的,获省级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市级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6分、三等奖得4分,县级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2分。申调学科岗位与参赛学科不一致的相应减半得分,多次参加比赛获奖的取最高一次奖项 4、近五年来,教师年度考核每获优秀一次得2分。 5、夫妻一方现在县城工作(含服役军人)或居住在县城(指户口在县城并在县城购、建房有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县城含环城路内的行政村,下同)两年以上,且分居(以结婚证日期为准)两地时间达六年得4分,分居每增加一年加1分。(累计不超10分);如果夫妻双方在农村不同乡镇工作六年以上(2008年12月31日前户口已在县城)且在县城购、建房并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三年以上得4分。 6、参加工作前户口、家庭在县城,申请人系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年龄均在75周岁以上得10分,70周岁以上的得8分,65周岁以上的得6分,60周岁以上的得3分。 7、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2001年元月1日后,对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无偿捐款20万元(含捐物折价)得3分,每增加10万元加2分;父子(女)、配偶一方为教育无偿捐款10万元得3分,每增加10万元加2分。(本条最高得10分) 8、父子(女)、配偶一方为我县非公企业的法人代表,2008年度以后在我县年纳税50万元以上得3分,每增加20万元加1分。(最高得10分)。 9、入师范院校学习前家庭、户口在县城,毕业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满6周年得2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得10分) 10、现任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任现职5周年以上得3分,每增加1年加1分;任职期间所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小学毕业会考、中考综合比名次年平均每提高1个名次得1分。(本条最高得10分) 11、2001年来,服从组织需要,到省外艰苦地区支教期满一年后回本县的教师得10分。 12、小学教师获得师范类大专学历的得3分,本科学历的得4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得6分。中学教师获得师范类本科学历的得3分,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得4分 研究确定的办法:申请人按学科的需求分类站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各学科调入人数在2名以内(含2名)的,从讲师系列职称教师中选调,不足的名额,可从中学系列同学科中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教师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选调;如果名额在2名以上的,只从讲师系列职称的教师中选调2名,其余的名额从中学系列同学科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教师中选调。分数并列者按:①教龄年限长,②年龄大的顺序优先确定。 四、教师跨镇调动办法 1、中学教师申请跨镇的学校间调动,根据调入校编制及学科需求确定是否调动。 2、小学教师跨镇调动,参照调进县城的量化积分办法(把条件中的“县城”改为申请调入校所在地的“××镇”,现任农村完小校校长[含中心小学副教导]以上职务的可参照量化积分办法第10条执行),对申请人进行站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入对象,如果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调入的控制数,则直接调入;如果申请人数多于调入的控制数,则按积分进行站队。 3、农村中心小学教师调动进出控制数: ①缺编学校调入控制数(净增加):山城中心小学(除所在校外)9人,高新区中心小学10人,龙山中心小学8人,金山中心小学4人。 ②超编学校调出控制数(净减少):超编学校调出的教师数不得超过该校的超编数。如果申请人数多于可调出人数,则按积分办法先县城、后乡镇进行站队至可调出控制数。 五、其他要求事项 1、坚持调配的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教师调入县城的结果和积分情况在县教育局公开栏和南靖教育网站公布。 2、鼓励城区的中小学教师向农村校及薄弱校流动。 3、若调入单位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已用满,调入的教师应暂时高职低聘,调入县城学校教师住宿由自己解决。 4、申请对象要负责任地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出示有关的证件(含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交申请时当场核对积分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请调动资格,两年内不予考虑调动,并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5、各单位要严肃纪律,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如有徇私舞弊的现象,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6、本《公开方案》通过南靖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学校传达到全县教师。 7、申请调进县城学校的申请表及有关积分材料于2011年8月16日前提交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南靖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教育工委、县人大教科文卫委、政协社会法制委、县委编办、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南靖县2014年教师调配公开方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COPYRIGHT©2009|NJXJYW|版权所有:南靖县教育局|电话:0596-7822713 |邮编:363600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