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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靖县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字体:
南靖县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人事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8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12]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 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户籍关系在南靖县或任教学校(有办理人事代理)在南靖县的教师或社会人员。

二、认定资格种类: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学历要求: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认定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17日—5月22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点名称:南靖县教育局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5月18日—5月25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二)现场确认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服务窗口 (山城镇江滨路)联系电话:0596—7853921

   (三)现场确认须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报后从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与网络上传同底2寸相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国民教育系列),第二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

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模块”,进行“零散查询”,按照提示方法获取查询码进行学历查询,点击、查看、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将《备案表》打印,并于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若前置学历为中职校“幼师班”毕业,还须提交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必须是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加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公章);

  6.非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心理学” 考试合格证书或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或2002年8月前由漳州市教育局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

8.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9.提交与网报上传同底1寸照片2张。

注意:所有表格、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复印件只要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提交材料的复印件请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用夹子(燕尾夹)夹好。

    六、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体检时间安排在2012年5月25日-31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在2012年6月5日-7月16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依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的要求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届时在南靖县教育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njxjyw.com/)通知。

自本通知发布起至测试、颁发证书期间,请各位申报者特别留意南靖县教育局网站的通知,以免误时。

南靖县教育局                                                                  2012年5月7日

附件1

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

一、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南靖县教育局;

4.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5.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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