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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城小学招生公告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初教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7/27 | |||||
2015年县城小学招生公告 县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山城中心小学2015年新生预报名(含预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有关事项 1.入学年龄: 2.预报名时间、地点: 3.施教区划分:见附件一《县城小学施教区划分》 4.报名材料:施教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户口两页复印件)。 二、关于施教区购房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预登记有关事项 1.预登记对象:父母在县城小学施教区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其子女于 2.登记时间: 3.登记地点:按购房的地址到临近施教区学校登记。 4、拟录取办法:施教区学校有学位情况下,按就近入学办法录取,若学校学位不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5、应出示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两页复印件);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管局印章有备案、购房发票、交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关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第三实验小学有关事项 1.就读条件:①.随父母在县城务工或经商办企业,有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办企业证照;②.在县城居住并提供租房合同;③.有缴交社会劳动保险半年以上,或劳动合同(盖有人社局劳动合同鉴定章)半年以上优先。 2.预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8月1-2日,县第三实验小学。 3.应出示材料及相关要求:①.提供父母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办企业证照,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盖有企业公章;②.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父母在县城内的社保缴交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盖有人社局劳动合同鉴定章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工资表复印件(企业法人签名、盖章);⑤.第三实验小学根据近期进入务工单位实地核实情况,对不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均不予接收。对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分别在南靖教育网和三实小校门公开栏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⑥.监护人书写承诺书,必须与监护人住在一起或寄宿在学校,严禁寄托在托管机构,同时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否则,一经发现将退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⑦.对企业、经营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给予失信曝光。 咨询电话:7830590 南靖县教育局初教股 南靖县教育局 附件一 县城小学施教区划分 1.县实验小学:县城象溪溪顺流而下沿溪边桥、中山桥、南靖大桥的西南面,六安村、山城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第二实验小学:县城船场溪顺流而下沿上城大桥、荆西桥、中山桥、南靖大桥的东面,县城和贵路南面,三卞村、翠眉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3.第三实验小学:县城和贵路北面、县城地区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山城中心小学所在校:县城象溪溪顺流而下沿溪边桥与船场溪交汇处的北面,船场溪顺流而下沿上城大桥、荆西桥至象溪溪交汇处的西面及和贵路南面、溪边村、碧候村、南靖林场、象溪村、溪城村、鸿坪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南靖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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