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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15]166号)文件的通知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人事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9/30 | |||||
南靖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15]166号)文件的通知 现将《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15]166号)文件给予转发公布,并就我县2015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南靖县辖区的中国公民。 2、申请条件按照市文件规定要求。 3、网报时间: 4、现场确认时间: 5、体检时间: 6、领取证书时间: 南靖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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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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